我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兴宏达投资有限公司因信用证垫支款纠纷一案,其持有的我公司法人股1187.10万股于2000年6月13日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公司已于2000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02年12月27日致我公司的“股份托管证明”函,江苏兴宏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法人股1187.10万股被继续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02年12月13日至2003年6月13日。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