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人发[2001]121号”通知,我公司等174 个单位被国家人事部 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工作。 公司将根据国家人事部对设立博士 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公司“十五”发展战略规划,积极吸引和培养 高层次科研和管理人才,加快产、学、研相结合的步伐,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科技创新 能力。目前,公司正抓紧相关的建站工作,确保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高水平、高质量 和高效益。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