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刊登在2001年4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 上。截止到2001年4月24日17时,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未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本公司章程第47条“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的, 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 会;达不到的,公司在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 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 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为此,公司再次公告如下:
    1、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详见2001年4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第25版。
    2、登记时间:2001年4月30日(上午8:15-11:3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中山东路486号医药大厦17楼证券部,联系电话025-4525221
    3、截止到2001年4月30日17时,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仍 达不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将如期召开股东大会。
    4、敬请于2001年4月18日15时止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股东及其委托人出席会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