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7年6月1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7年6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十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董事周耀平先生、梁玉堂先生、王耀先生、杨锦平先生、李毅先生、独立董事韩立新先生、吴公健先生、常修泽先生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2007年 6月18日至2008年 12月31日期间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总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在2007年 7月1日至2008年 12月31日期间向招商银行合肥五里墩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经营者年薪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7月20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三项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