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我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6月30日上午9时在公司南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民群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231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以23176500股同意,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并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刘剑峰先生、杨丽云女士成为公司独立董事,杨诗韵先生、李薇女士因工作需要退出公司董事会。
    2、以23176500股同意,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经桂云天律师事务所袁公章律师见证,出具了《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决定。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