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
    公司拟对部分债权计提预计负债〖根据财政部财会(2002)18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一)、(二)》"关于因担保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的确认"的规定〗和对部分担保借款事项列为损失进行追溯调整,请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1997年为南宁市海霸王鱼翅海鲜酒楼在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贷款500万元提供担保,2000年南宁中级人民法院、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承担该项借款本息的连带赔偿责任,2002年12月法院裁定将本公司银行存款200万元扣划到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并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500万元;根据该事项本公司实际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情况,应预计负债250万元;
    2、公司1995年为广西南宁边境贸易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营业部贷款500万元提供担保,2001年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承担该项借款本息的连带赔偿责任,2002年6月广西区人民法院南市执字第322-2号强制执行了本公司建行南宁朝阳支行27341882帐号银行存款600万元;根据该事项本公司实际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情况,应预计负债600万元;
    3、公司于1994年11月、1995年2月、1998年陆续为桂林花桥美食康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借款,分别于1999年被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2000年被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于1998年11月、2001年10月,由上述两法院执行强制扣款2,398,114.00元。虽经公司多次派人催收,但由于该公司已名存实亡,无法偿还该笔欠款,拟全额列为损失。
    本期对上述事项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对2002年的年初留存收益影响额为-10,898,114.00元,其中对2001年度的净利润影响额为-6,000,000.00元。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3月20日
     关于对部分债权单位全额计提坏帐准备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
    公司拟对应收款项中部分帐龄较长、催收难度较大、收回款项可能性小的单位采用个别分析法全额计提坏帐准备,并按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收帐款应全额计提坏帐准备的单位为锦明电讯公司,其欠款820,000.00元,系94年百联公司付日立空调运费,经公司多次催收,无法收回。
    二、其他应收款应全额计提坏帐准备单位明细如下:
    1、柳州粮油公司2,833,285.44元,系97年进出口部与柳州粮油公司合作进出口贸易,当时由我公司先预付款,由于市场原因致使合作失败,经公司多次催讨此笔资金至今未能收回。
    2、广州日新有限公司1,704,794.40元,系94年预付空调款,经多方催讨至今已无收回可能。
    3、桂林花桥美食康乐公司1,544,900.00元,系百顺百联94年预付款,经公司多次催收,无法收回。
    4、广西东兴开发区管委会960,000.00元,系百通93年预付东兴购地款,经公司多次催收,无法收回。
    5、河北山海关农资公司605,168.41元,系96年进出口部代付河北山海关农资公司化肥余款,经公司多次催收,无法收回,现该公司已不存在。
    6、北海信托国际投资公司600,000.00元,系百通93年付北海购地款,经公司多次催收,无法收回。
    7、中行中兴公司360,000.00元,系公司92年8月与中行南宁支行联合在钦州市东区购地款,后由于多种原因双方未合作成功,经公司多次催收,无法收回。
    以上会计估计的变更导致本期净利润减少7,419,518.60元,增加计提坏账准备7,419,518.60元,其中:应收账款增加计提坏账准备533,000元,其他应收款增加计提坏账准备6,886,518.60元。请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核销其他应收款呆帐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
    公司财务帐务"其他应收款 --经理办(武斌)"明细帐下挂有欠款122,382.54元。该笔欠款系公司受北京方达公司委托,于1996年8月30日在西园饭店承办WB-1(武斌)溢流式高效节流净化器在广西推广使用新闻发布会,代北京方达公司垫付的有关费用开支,其中与会代表住宿及餐费25,482.54元,发放礼品开支96,900元。该欠款已挂帐多年,经催收无法收回,现拟将全部金额122,382.54元做坏帐损失处理,请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