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我公司二00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元月28日上午在公司南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民群主持,出席会议股东15人,代表股份29572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的议案。董事会候选人均以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其中:
    陈民群:同意24574638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83.10%;弃权4998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6.9%;
    黄箭雀:同意29572638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李亮:同意24574638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83.10%;弃权4998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6.9%;
    吴光真:同意24574638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83.10%;弃权4998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6.9%;
    王玲:同意29572638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陈春:同意29572638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甘敏:同意29572638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杨诗韵:同意29572638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李薇:同意24574638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83.10%;弃权4998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6.9%;
    覃东宜:同意24574638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83.10%;弃权4998000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6.9%;
    刘文俊:同意29572638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2、以29572638股同意,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股东监事均以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当选,其中:
    陆武彬:同意29572638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覃相宁:同意29572638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周宁星:同意29572638股,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
    以上三位股东监事与经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李曼玲、韦勇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4、以29572638股同意,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5、以29572638股同意,占出席股份总数的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经桂云天律师事务所袁公章律师见证,出具了《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