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就法人股股权转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汕头市佳和贸易有限公司、第六大股东汕头市佳佳发展有限公司、第七大股东汕头市升平区天亿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同意将各自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全部转让给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中汕头市佳和贸易有限公司原持有法人股426.376万股,汕头市佳佳发展有限公司原持有法人股410万股,汕头市升平区天亿发展有限公司原持有法人股400.46万股。转让完成后,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671.636万股,占总股本的18.49%(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持有本公司法人股434.8万股)。
    二、本次转让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和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主要股东发生了变化。
    本公司总股本9042万股,其中国家股2226万股,法人股2862万股,社会公众股3954万股。
    转让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1、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226 24.62 2、深圳世通贸易有限公司 499.8 5.53 3、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34.8 4.81 4、汕头市佳和贸易有限公司 426.376 4.72 5、深圳市强泰实业有限公司 415.904 4.60 6、汕头市佳佳发展有限公司 410 4.53 7、汕头市升平区天亿发展有限公司 400.46 4.43 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1、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226 24.62 2、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71.636 18.49 3、深圳世通贸易有限公司 499.8 5.53 4、深圳市强泰实业有限公司 415.904 4.60
    三、截止目前及此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无变化。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