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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项目:公司公告

关于以协议方式受让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的公告
2002-05-25 打印

     关于以协议方式受让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协议受让汕头市升平区天亿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亿发展)、汕头市佳佳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佳佳发展)、汕头市佳和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佳和贸易)所持有的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宁百货)法人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亿发展持有南宁百货400.46万股法人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43%、佳佳发展持有南宁百货410万股法人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53%、佳和贸易持有南宁百货426.376万股法人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72%。经协商,天亿发展同意本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其所持有的400.46万股南宁百货法人股股份,协议签订日为2002年5月20日,受让价格每股1.55元,受让金额620.71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已支付给出让方;佳佳发展同意本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其所持有的410万股南宁百货法人股股份,协议签订日为2002年5月20日,受让价格每股1.55元,受让金额635.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已支付给出让方;佳和贸易同意本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其所持有的426.376万股南宁百货法人股股份,协议签订日为2002年5月20日,受让价格每股1.55元,受让金额660.882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已支付给出让方。上述法人股股权共计1236.836万股,占南宁百货总股本的13.68%。本公司原持有南宁百货法人股股份434.8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81%;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南宁百货1671.636万股股份,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49%,成为南宁百货第二大股东;天亿发展、佳佳发展、佳和贸易不再持有南宁百货法人股。

    本公司与各转让方之间均采用“一对一”方式协议转让,为一次性全部转让,未对股份进行分拆转让,未通过公开拍卖或其他公开征集受让人的方式进行。

    二、本公司是1998年7月3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邱雪影,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翠竹北路松泉公寓13栋520号。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等。

    本公司200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达7368.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432.05万元,本年净利润223.4万元。

    本公司出资人:邱雪影,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50%;李峥,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占50%;本公司无任何子公司、控股公司。本公司原持有南宁百货434.8万股法人股,占南宁百货总股本的4.81%,为南宁百货第三大股东。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与出让方无产权关系,均未被委托行使南宁百货其他股东权利。

    四、本公司与其他法人股股东没有关联关系。

    五、目前及此前的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本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也未买卖南宁百货已上市流通股份。

    六、本公司同意本次转让股份的过户交割手续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两周内办理。

    备查文件:股权转让协议书。

    

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2年5月25日

     关于转让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将我公司转让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百货”)法人股股权400.46万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我公司于2002年5月20日与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法人股转让协议书》,将我公司持有的“南宁百货”法人股股权400.46万股(占“南宁百货”总股本的4.43%)以每股1.55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转让采用“一对一”方式协议转让,为一次性全部转让,未对股份进行分拆转让,未通过公开拍卖或其他公开征集受让人的方式进行。转让完成后,我公司不再持有“南宁百货”的法人股股权。

    3、我公司未签订任何禁止或限定该股份转让的合同、协议和其他书面文件,也不存在任何司法判决或其他禁止、限制该股份转让的原因。且转让的该股份无质押和其他任何法律争议的情形。

    4、目前及此前的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本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也未买卖南宁百货已上市流通股份。

    5、我公司与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产权关联关系。

    备查文件:法人股转让协议书。

    

汕头市升平区天亿发展有限公司

    2002年5月25日

     关于转让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将我公司转让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百货”)法人股股权410万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我公司于2002年5月20日与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法人股转让协议书》,将我公司持有的“南宁百货”法人股股权410万股(占“南宁百货”总股本的4.53%)以每股1.55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转让采用“一对一”方式协议转让,为一次性全部转让,未对股份进行分拆转让,未通过公开拍卖或其他公开征集受让人的方式进行。转让完成后,我公司不再持有“南宁百货”的法人股股权。

    3、我公司未签订任何禁止或限定该股份转让的合同、协议和其他书面文件,也不存在任何司法判决或其他禁止、限制该股份转让的原因。且转让的该股份无质押和其他任何法律争议的情形。

    4、目前及此前的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本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也未买卖南宁百货已上市流通股份。

    5、我公司与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产权关联关系。

    备查文件:法人股转让协议书。

    

汕头市佳佳发展有限公司

    2002年5月25日

     关于转让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将我公司转让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百货”)法人股股权426.376万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我公司于2002年5月20日与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法人股转让协议书》,将我公司持有的“南宁百货”法人股股权426.376万股(占“南宁百货”总股本的4.72%)以每股1.55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转让采用“一对一”方式协议转让,为一次性全部转让,未对股份进行分拆转让,未通过公开拍卖或其他公开征集受让人的方式进行。转让完成后,我公司不再持有“南宁百货”的法人股股权。

    3、我公司未签订任何禁止或限定该股份转让的合同、协议和其他书面文件,也不存在任何司法判决或其他禁止、限制该股份转让的原因。且转让的该股份无质押和其他任何法律争议的情形。

    4、目前及此前的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本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也未买卖南宁百货已上市流通股份。

    5、我公司与深圳市永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产权关联关系。

    备查文件:法人股转让协议书。

    

汕头市佳和贸易有限公司

    200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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