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一年度股东大会于五月二十一日上午在公司南楼七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代表17人,代表股份28852100股,占总股本的31.9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28852100股同意,占出席股份100%的结果通过了《二00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28852100股同意,占出席股份100%的结果通过了《二00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28852100股同意,占出席股份100%的结果通过了《二00一年度财务决算、二00二年财务预算报告》。
    四、以28851500股同意,占出席股份99.998%,反对600股,占出席股份0.002%的结果通过了《二00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二00一年度净利润16522143.48元,弥补年初未分配利润-7249282.2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44946.02元,5%法定公益金522473.01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705442.19元,以2001年末总股本904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五、以23854100股同意,占出席股份82.677%,弃权4998000股,占出席股份17.323%的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更换部分董事并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钟家瑛女士因退休,陈国萍女士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身份,增补覃东宜先生、刘文俊先生作为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
    六、以28852100股同意,占出席股份100%的结果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七、以23854100股同意,占出席股份82.677%,弃权4998000股,占出席股份17.323%的结果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八、以28852100股同意,占出席股份100%的结果通过了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以28852100股同意,占出席股份100%的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金湖广场投资开发项目的议案。
    十、以28852100股同意,占出席股份100%的结果通过了《二00一年度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宇律师事务所杨丽云律师见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