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董事会9人出席会议,缺席2人,监事会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桂林爱丽华电子有限公司提供31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 的事项。
    担保协议履行期限:2001年11月14日
    债权人:南宁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期限:3个月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桂林爱丽华电子有限公司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为我公司 控股子公司南宁培荣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之一。公司注册地:桂林市, 法定 代表人;曾庆坚,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放像机、镭射音响、VCD影碟机, 收录音机、 生物电池、医疗器械、仪器家用电器、通讯设备、报警设备、科学仪器、光学仪器。 1997年被桂林市农业银行评定为AA级。
    截止2001年10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57613635.51元,净资产63036326.92元。 产品销售收入41925723.06元,利润总额658806.97元。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