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及变更提案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6年12月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11月29日、30日和12月1日三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南楼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陈民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46人,代表股份118,942,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22 %。
    其中:1、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授权代表的人数为5人,代表股份78,711,84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6.69%,占公司总股本的54.41%。
    2、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的人数为741人,代表股份40,230,86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3.59%,占公司总股本的27.82%,其中:
    (1)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的人数为2人,代表股份2828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0045%,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0%。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人数为739人,代表股份40,202,582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3.55 %,占公司总股本的27.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保荐机构代表、财务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18,842,702 115,000,404 3,921,498 20,800 96.6855% 流通股股东 40,230,862 36,288,564 3,921,498 20,800 90.2008% 非流通股股东 78,711,840 78,711,840 0 0 100.0000%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需要流通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议案,除已获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已获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情况 1 邹文华 572880 赞成 2 王文兴 532320 赞成 3 林玉才 515520 赞成 4 李建华 503840 赞成 5 罗祖兴 501920 赞成 6 潘之武 484000 赞成 7 单淑华 480000 赞成 8 陈静 477378 赞成 9 黄静 463696 赞成 10 戴艮华 435032 赞成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由桂云天律师事务所薛有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