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01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刊登“南宁百货 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其中有两处笔误:
    会议议程中删除第6项“审议2000年度报告(正本、摘要)”;第10 项“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减盈余公积金的报告”应为“审议关于因住房制度改革调减盈余公积 金的报告”。
    对于以上疏忽之处表示歉意!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