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南宁市国资委《关于解决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的批复》,我公司于2006年5月25日收到大股东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现金支付的从2005年至2006年5月的占用款861,155.16元。
    我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为原由公司代垫的改制前退休人员补贴费用,根据上述批复,我公司现正将退休人员名册等有关资料移交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从6月份起由该公司支付。至此,我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