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3月20日发出了《关于召开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4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由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增加以下临时提案:
    1、《关于公司<章程>新的修改草案》;
    2、《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新的修改草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