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我公司第三大股东(法人股股东) 南宁市自来水公司通知,该公司已于2005年12月27日与广西国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法人股股份转让合同》,就股份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南宁市自来水公司以每股1.52元的价格将其持有我公司的16,243,264股社会法人股全部转让给广西国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款24,689,762.00元。
    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广西国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股份16,243,264股,持股比例为11.23%,成为我公司第三大股东。南宁市自来水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