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我公司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7月27日上午在公司南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民群先生主持,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9 人,代表股份80,047,320股(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流通股股东参加),占公司总股本的55.3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以80,047,320 股(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流通股股东参加)同意,占出席股份总数100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以80,047,320 股(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流通股股东参加)同意,占出席股份总数100%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控股子公司南宁南百世华家电有限公司并收回投资的议案》;
    (三)以80,047,320股(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流通股股东参加)同意,占出席股份总数100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经桂云天律师事务所袁公章律师见证,出具了《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