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股东大会于五月二十日上午在公司新 北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代表60人,代表股份40826166股,占总股本的45. 1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40826166股同意,占出席股份100%的结果通过了1997年度 董事会工作 报告。
    二、以40826166股同意,占出席股份100%的结果通过了1997年度 总经理业务 报告。
    三、以40826166股同意,占出席股份100%的结果通过了1997年度 财务决算及 1998年财务预算报告。
    四、以40826166股同意,占出席股份100%的结果通过了1997年度 监事会工作 报告。
    五、以40600166股同意,占出席股份99.67%的结果通过了1997年 度利润分配 方案:
    199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7906242.12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10 %的法定 公积金1790624.22元,5%的法定公益金895312.10元,加上 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 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1424100.04元,会 议决定在98年中期报告披露前不进 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以40826166股同意,占出席股份100%的结果通过了授权董事会行使 2000 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以下投资权限的议案。
    七、以40826166股同意,占出席股份100%的结果通过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
    八、以40826166股同意,占出席股份100 %的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