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于2002年11月1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400万股本公司法人股质押给福建兴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质押期限自2002年11月13日至2003年11月13日止,原质押同时解除。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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