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三届二十次董事会于2001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全体董事参加 了表决,一致通过了向光大银行厦门支行贷款3000万的决议,根据本公司与厦门路桥 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互保协议》,该笔贷款由厦门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另: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泰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于2001年9月 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677.6 万股本公司法人股质押给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质押期限自2001年9月6日至2004年8月27日止,原质押同时解除。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