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九次会议于2001年8月31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研究决定,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本公司于2001年3月21 日与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就双方资产置换事项签订 了《资产置换协议》,目前,除我公司置出的厦门百利乐塑钢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贵 利莱太空水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过户手续正在办理外, 其它涉及的资产过户手续均 已完成。
    上述两家公司未完成过户手续,主要由于属中外合资企业,需要履行有关部门的 审批手续,时间相对较长。为尽快完成资产置换手续,本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两家公司 股权转让的有关事项与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本公司同意自2001年3月21日起,将以上两家公司的股权及相应的股东权利 和义务转由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二、在以上股权及相应的股东权利转由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承担后, 本公 司应继续协助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办理以上两家公司股权的过户手续。
    三、不论以上两家公司股权的过户能否最终完成, 本公司均不再对以上两家公 司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四、授权公司总经理陈东代表本公司签署该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