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 6月 21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6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姜振飞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6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港保税区国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贸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三门峡英豪煤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继续交由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的议案。
    天津港保税区国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贸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于2006年8月 16 日签署了《企业委托管理协议》(详见2006年8月19日的《上海证券报》),将其合法拥有的三门峡英豪煤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交由本公司进行管理,管理的期限为:协议生效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因三门峡英豪煤矿有限公司自2006年8月16日至今一直由我司管理,本公司与天津港保税区国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贸贸易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同意继续将三门峡英豪煤矿有限公司由我司管理至2007年6月30日,并于2007年 6月 21日签订《确认书》及补充协议,在管理标的交由本公司管理期间,天津港保税区国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贸贸易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企业委托管理费共计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全部款项于今日已收到,同时在企业委托管理期限内管理标的产生的损益均由天津港保税区国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贸贸易有限公司享有或承担。此次交易旨在促进受托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受托管理资产项下的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调整我司发展战略,增加我司收益。
    该议案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6 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7月11日,召开200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会议通知具体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7月11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关于天津港保税区国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国贸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三门峡英豪煤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继续交由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 2007年7月9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授权代表;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登记办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请同时备妥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07年7月10日9:30-12:00,14:30-17:30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国贸大厦29B单元 邮编:361004
    联系电话:0592-5891697 传真:0592-5891699 联系人:江艳
    (六)其他事宜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6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