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近日获悉,因深圳市五星企业有限公司、唐人控股有限公司、武汉国际租赁公司、深圳市安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合作公司、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6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和平县人民法院裁定继续冻结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00万股(已质押),冻结期限从2007年6月13日起至2007年12月12日止。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