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会议审议的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7年1月9日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4、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月8日下午2: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7年1月4日-2007年1月8日(期间交易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29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388#国贸大厦29楼B座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应海珍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投票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91人,代表股份 46,339,8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7%。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3名,代表股份43,56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96.2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7%。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共188人,代表股份2,779,86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8.3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其中:
    (1)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人数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
    (2)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88人,代表股份2,779,869股。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总的表决情况
项目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股) 弃权股数(股) 赞成比例(%) 全体投票表决的股东 46,339,869 46,261,269 72,500 6,100 99.83 其中:流通股股东 2,779,869 2,701,269 72,500 6,100 97.17 非流通股股东 43,560,000 43,560,000 0 0 100
    综上,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除获得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外,还获得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情况 1 曾裕华 159,000 同意 2 孙凤先 157,200 同意 3 万峻 127,035 同意 4 彭芳 125,300 同意 5 胡玉珍 104,000 同意 6 景桦 80,200 同意 7 王云龙 80,000 同意 8 陈新恒 79,599 同意 9 刘桂香 76,900 同意 10 张永伦 62,600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由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王正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3、关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4、《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