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发展总公司于2001年1月11 日与上海泰登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1920 万股本公司法人股中 的1677.6万股转让给上海泰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由此上海泰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将持有本公司1677.6万股法人股,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根据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本次转让价格为每股1.65元人民币,转让股份为1677. 6万股,股权转让款共计27680400元人民币,转让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79%。 此 次转让完成后,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发展总公司仍持有本公司242.4万股法人股, 占公 司总股本的4.02%,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此次转让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但主要股东持股数量与转让前相比发生了 变化,见下表:
    1、转让前前五名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 24000000 39.76%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发展总公司 19200000 31.81%
深圳秦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200000 1.99%
深圳恩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 0.99%
深花商场 518492 0.86%
2、转让后前五名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 24000000 39.76%
上海泰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6776000 27.79%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发展总公司 2424000 4.02%
深圳秦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200000 1.99%
深圳恩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 0.99%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无变动。 公告前六个 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无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发展总公司曾于2000年6月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600 万股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用于贷款,由于贷款还清,该笔质押在签订此次 《股权转让协议》时办理了解除。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