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1年1月6日下午在本 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五人,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改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肖力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同意王志勋先生、 蔡忠承先生辞 去董事职务;推荐沈富荣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请200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同意将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加到第七十八条,即第七十八条 增加下述内容:
    “公司根据需要,可以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得由下列人员担任:
    (一)公司股东或股东单位的任职人员;
    (二)公司的内部人员(如公司的经理或公司雇员);
    (三)与公司关联人或公司管理层有利益关系的人员。”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相应删去。
    2、同意原《公司章程》第八十条增加下述内容:
    “(十二)独立董事应为公司决策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 必要时可征求外部 独立顾问的咨询意见,公司为此提供条件。
    独立董事应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其职责。”
    3、同意原《公司章程》第九十三条“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人”变更为“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独 立董事二人”。
    以上均须提请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应海珍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简历附后)。
    四、关于召开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时间:2001年2月8日上午9:30
    2、地点: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内容:①审议改选公司董事、监事的议案;
    ②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出席对象:2001年2月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并行使权利(授权委托书附后)。
    5、参加会议办法: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身份证、 法人股东 持股东帐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01年2月7日9:30-11:30,14:30-17:00
    联系地址: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17楼6-8单元
    联系电话:0592-2394688传真:0592-2394706
    联系人:杨炜峰邮编:361003
    6、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议半天。
    特此公告
    附:
    1、沈富荣先生简历:
    沈富荣先生,36岁,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毕业。历任共青团上海市长宁区副书 记、中共长宁区委政策研究室主任、上海新虹桥企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应海珍女士简历:
    应海珍女士,32岁,北京大学生物系毕业。历任浙江省皮革化工厂厂长秘书、外 经办主任,珠海大江南集团厦门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 中国航天汽车工业总公 司厦门公司销售副总经理,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