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股票于2006年6月12日、13日、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形,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