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0年11月6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和深圳市安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承包款、其他债务人民币12368998元及利 息人民币3000000元。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深圳市安信投资公司为宝安 集团的子公司,曾承包经营本公司下属企业深圳鹭亚投资有限公司。截止到1998 年 11月,宝安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转让给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时,宝安集团 和安信投资共欠本公司承包款及其他债务共计人民币12368998元, 经多次协商后至 今仍未归还。
    深圳中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关于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