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20日签发的(2006)厦民初字第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关于中信银行厦门分行诉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裁定轮侯冻结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证券帐户B880302278,雄震集团社会法人股2400万股(已质押),冻结期限一年,从2005年12月20日起至2006年12月19日止。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