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一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独立董事舒华英未出席会议,董事姚娟英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彬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部分公司高管列席会议。经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同意舒华英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决定聘任潘龙淼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认为此次聘任的提名方式、程序及该同志任职资格均合法、合规,对此次聘任事项没有异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12月31日,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5年12月31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聘任潘龙淼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2005年12月23日下午3点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登记办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请同时备妥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05年12月29日9:30-12:00,14:30-17:30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国贸大厦29B 邮编:361003
联系电话:0592-5891697 传真:0592-5891699 联系人:林华坚
(六)其他事宜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特此决议!
董事: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1日
附件1:潘龙淼简历
潘龙淼,男,1962年9月生,会计师。
1982年~1997年:在宁德地区工业局财务科工作。
1997年~1999年:在宁德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作。
1999年~2001年:在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总会计师。
2002年~2005年:在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2005年至今: 在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