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0月19日签发的(2005)沪二中执字第9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兴业银行上海闸北支行诉上海雄震实业有限公司等一案,现裁定冻结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证券帐户B880836829,雄震集团社会法人股1677.6万股(已质押),冻结期限一年,从2005年10月19日起至2006年10月18日止。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