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技术许可概述
    经双方协一致,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鹏科兴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鹏科兴实业")与深圳市鹏科兴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鹏科兴技术")签订了《关于技术许可使用的协议》,合同约定鹏科兴实业向鹏科兴技术提供所有的变频空调相关技术。该技术来源于鹏科兴实业自行研发。
    本公司董事会五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该子公司签署技术许可相关协议。
    二、技术使用方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鹏科兴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经荔路荔湖花苑B栋13A室
    法定代表人:张琨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一百零五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计算机软件开发与销售。
    三、技术许可的主要内容
    根据双方签订的《关于技术许可使用的协议》,许可使用费总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本项目的技术许可使用费为人民币60万元/年,使用期限为2005年10月1日至2010年10月1日,共计伍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的改进成果属于鹏科兴技术。
    四、技术许可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鹏科兴实业因资金不足,业务规模无法扩张,为了发挥技术优势,增强公司盈利能力,该公司通过许可鹏科兴技术使用相关其专有技术进行生产并收取技术许可使用费,该技术许可有利于公司利用技术合作提高研发能力,但对公司未来市场拓展具有消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技术许可使用的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