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5月28日公告了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第三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05-011)。2005年6月10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39.76%的股份),关于提议公司董事会在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关于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银行贷款的权限的议案》。2005年6月13日上午9:30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结果如下: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
    为使公司主营业务从售卡机等高科技产业的生产向卡类产品的研制开发、运营管理和物流业务延伸,让公司研制的产品更符合市场需求提供帮助,扩展公司产业链。本公司拟与魏剑辉、杨国秀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以本公司拥有的深圳市雄震科技有限公司的45.5%股权置换魏剑辉拥有的深圳市智网通技术有限公司的80.00%股权。以本公司拥有的深圳市雄震科技有限公司的5.5%股权置换杨国秀拥有的深圳市智网通技术有限公司的10%股权。
    深圳市雄震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交易价格按截至2004年12月31日评估后的净资产计算,为人民币2,808.80万元, 魏剑辉持有的深圳市智网通技术有限公司80%股权交易价格按截至2004年12月31日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基准,协议作价人民币2400.8万元,杨国秀持有的深圳市智网通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交易价格按截至2004年12月31日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基准,协议作价人民币300万元。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由魏剑辉、杨国秀用现金补足,共计人民币108万元。
    详见《资产置换公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银行贷款的权限的议案》
    为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银行贷款的权限,其自有资产帐面价值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下由董事会批准。
    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将以上两议案提请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