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龙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4月29日在龙舟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对1997年度增资配股方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决定1997年度公司进行增资配股。
    二、拟以现有股本总额6036万股,向全体股东以10:3比例配股。本次预计共配售1810.8万股A股。
    三、配股价格暂定为每股4元-8元。
    四、本次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追加现有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大生产规模,投资收益稳定的相关项目,增大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和市场竞争能力。
    本次配股方案尚须经1997年5月28日召开的1996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后,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批准后方能实施。
    
厦门市龙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