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雄震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知春路支行申请的1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循环周转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北京雄震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66.67%的股权,该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A座2层208室,法定代表人姚雄杰,经营范围为电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电信业务经营分析系统、移动业务经营分析系统、公话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电信CRM解决方案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截止200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6974.66万元、负债总额3246.24万元,净资产3728.42万元,2004年1-6月实现净利润684.1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57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3700万元),均未逾期。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