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龙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4月23日下午在厦门市虎园路6号白鹭宾馆8楼会议室召开了二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三、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九九六年度公司税后利润11,218,276.43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120,807.33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1,120,807.33元,提取任意公积金336,242.19元,尚余累计未分配利润12,579,192.13元;一九九六年度公司暂不进行分红派息,作滚存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再作分配。此方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并报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同意吴守洁不再担任厦门市龙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免去罗飞厦门市龙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六、聘任刘清波为厦门市龙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七、其它事项
    附:刘清波同志简历
    刘清波,男,33岁,大学本科,工程师,历任招商局深圳蛇口工业区建南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深圳市南山区首届人大代表。1993年5月调入中国宝安集团,担任所属的腾达企业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1996年1月任中国宝安集团宝安电子工业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
    
厦门市龙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