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四届六次会议于2004年1月1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3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19480458.1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341682.46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2170841.24元,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计301.8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以上议案须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