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9月18日召开临时会议,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思明支行申请在人民币伍仟万元正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内新增期限11个月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公司与该行于2003年9月19日签订了短期借款合同,贷款金额壹仟伍佰万元,贷款利率为5.31%,贷款担保由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期限自2003年9月19日至2004年8月19日。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