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于2003年9月10日上午9:30以网络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独立董事吴世农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雄杰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见附件一。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正案内容见附件二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10日
    附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删除《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四条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
    原第66条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修改为“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