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谨定于1994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2点在厦门市厦门宾馆明宵厅召开本公司199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及预算的报告;
    4、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派息及配股方案;
    5、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股金用途的调整及使用情况的报告;
    6、调整董事会成员。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凡持有本公司20000股以上的股东;
    2、凡不足20000股的股东,可自愿结合满20000股推举一名代表参加,也可授权出席会议的股东代为行使权利。
    三、出席办法:
    法人股东代表凭单位介绍信或股东帐户卡;个人股东凭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于1994年4月4日—4月5日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领取出席证或于4月6日当场领取出席证,厦门地区以外的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
    四、本公司地址:
    厦门市厦港新村
    电话:(0592)2085613,2085906
    传真:(0592)2085906
    联系人:林红娅
    特此公告
    (因董事会原确定的会址有变动,故公告略有推迟,望股东谅解)
    
厦门市龙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