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培训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公司200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0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