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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金荣华先生提名,聘任吴建平先生(小)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因吴建平先生(小)现任公司监事长,其聘期从新任监事长产生之日至本届经理层任期止;聘任公司副总经理邹建懋先生兼任财务负责人,聘期至本届经理层任期止;蔡中青先生由于工作需要,同意本人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任职资格、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2、常林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3、常林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24日
    附简历:
    吴建平先生,男,48岁,大专,政工师,曾任常州林业机械厂团委副书记、车间主任、劳资人事科科长、组织人事处处长、厂办主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第一、二届监事会监事长,现任公司监事会监事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邹建懋先生,男,49岁,大专,政工师,曾任常州林业机械厂车间副主任、生产处处长、厂长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