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5月26日的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由总经理金荣华先生提名,聘任蔡中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由于工作需要顾建副总经理不再兼任财务负责人)、聘任王传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期至本届经理层任期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任职资格、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赠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了变化,为此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第一章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9999998元。
    第三章第二十条修改为: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29999998股,其中中国福马林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拥有181200000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148799998股。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召开200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3年6月26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中心四楼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参见2003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本公司三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参见同时刊发的三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4、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6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5、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常林路10号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3年6月20日9:00-11:00,13:00-16:00
    (4)联系方法:电话:(0519)6781158
    传真:(0519)6755314
    邮政编码:213002
    (5)联系人:王星际
    6、注意事项: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26日
    附1、简历:
    蔡中青,男,43岁,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常州林业机械厂工具车间技术员、副主任、设计处副处长、小松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等职。现任小松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传明,男,36岁,本科,MBA在读,高级工程师。历任常州林业机械厂结构件车间副主任、机加工车间主任、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处长、道路机械分公司经理等职。现任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
    附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出席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26日召开的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对所有审议事项全权行使独立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