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2月23日上午在上海国际饭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监事长吴建平先生(小)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公司200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董事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运作;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防止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