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7月29日上午9时在公司第四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35人,代表公司股本90724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尚德鑫先生主持。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下人员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吴建平(小)先生:赞成票90724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总数的0%。
    罗会恒先生:赞成票907241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总数的0%。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卞陇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许成宝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