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派送每股现金红利0.035元,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35元。
    2.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3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28元。
    3.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5日。
    4.除息日:2002年6月6日。
    5.现金红利到帐日:2002年6月12日。
    本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公告。现将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红利分配方案
    本公司以2001年12月31日总股本16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035元(含税),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5775000.00元。根据国家规定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扣税后公众股股东中的个人股东实际每股派现金红利0.028元,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8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5日
    2、除息日:2002年6月6日
    3、红利发放日:2002年6月12日
    三、本次红利分配对象
    截止2002年6月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红利分配实施方法
    1、社会公众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国有法人股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其他事项
    咨询机构: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常林路10号
    邮政编码:213002
    联系电话:0519-6781158
    传真:0519-6755314
    联系人:冯伟国、王星际
    六、备查文件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