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1年11月25日以通迅形式召开。 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1名董事因公出国,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尚德鑫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常州 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公司关于委托新疆金新信托进行资产管理 的议案》,在得到常州市经贸委和常州市机电国资控股公司书面承诺后,同意《公司 关于为常州牵引电机厂提供贷款(续)担保的议案》。
    1、关于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是由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和韩国现代重工业株式会社 于1995年设立,该公司成立以来发展迅速,注册资本由800 万美元经过三次增资已达 到2300万美元,2001年预计可以完成销量1900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3%; 销售收 入可达10.9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0%;税后利润249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 长23%。预计国内挖掘机市场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将会有更大的发展潜力,为解决 常州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由于生产场所面积不够和流动资金短缺对常州现代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快速发展的限制, 经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和韩国现代重工业株式会社协 商,同意注册资本由2300万美元增至2999万美元,双方持股比例不变即常林股份有限 公司持股40%,韩国现代重工业株式会社持股60%。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关于委托新疆金新信托进行资产管理的议案
    自1999年12月29日起, 我公司就开始与新疆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 产委托管理合作,合作期间,金新信托能认真履行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的条款, 委托资 产的年收益率在12%左右。公司与金新信托签订的两笔共3500 万元的委托资产管理 合同在今年12月25日期满,在期满公司收回本金和收益后,公司将委托新疆金新信托 进行期限为一年的2000万元资产管理。
    3、公司关于为常州牵引电机厂提供贷款(续)担保的议案
    一九九八年,经市经委、市机冶局协调,公司为常州牵引电机厂扩大铁道干线机 车电机生产出口创汇技术改造项目(系国家经贸委批准的“双加项目”)的700 万 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借款期限是1998年6月22日至2001年6月。 因常州牵引电机厂经 营十分困难,无能力偿还借款及利息,建行拟对本公司负连带责任的法律诉讼。经常 州市经贸委、市机电国资控股公司及市领导协调, 常州牵引电机厂承诺先偿还清上 述贷款的利息,市建行同意由我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再转贷一年, 在转贷期间常州市 经贸委、市机电国资控股公司对常州牵引电机厂进行资产处理,以此偿还700万元建 行借款。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