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8月19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05年8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分别为李延江、孔罗元、章凯、彭心田、王伟炎、蔡中青、石来德、荣幸华、成志明,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李延江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 票;
    2公司2005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修订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制度《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内控制度》,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核销,本期计提坏帐准备1453.17万元,其他七项准备本报告期未涉及计提;核销存货跌价准备31.6万元,其他七项准备本报告期未涉及核销。
    同意票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 票。
    3、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同意票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 票。
    4、公司关于对外提供银行贷款信用担保的规定。
    同意票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 票。
    上述第3、4项议案内容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