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4月1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设立上海海博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的决议
    为拓宽市场、发展相关产业、培育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农工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拟各出资2500万元成立上海海博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海博物流投资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50%的股份;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南汇区康桥镇康土路17号18室;主要经营范围为:物流企业投资及管理。
    2、关于《上海市农工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经营者持股方案》的决议
    为最大限度的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决定将海博股份持有的上海市农工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截止2002年末总资产750,401,240.32元,净资产248,511,947.45元,主营业务收入374,378,963.21元)90%股权中的3%股权(即总股本中的3%股权)转让给上海市农工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汤玉萍女士。双方按照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不断完善经营者的持股计划。董事会责成经理层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后尽快办理经营者持股的相关事宜。
    上述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将另行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