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评报字(2001)第186号
    一.项目名称:上海东海蔬菜示范基地整体资产评估
    二.委托评估方:上海东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股份公司)
    三.资产占有方:上海东海蔬菜示范基地(以下简称东海蔬菜基地)
    四.评估基准日:2001年8月31日
    五.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系为东海股份公司拟将所拥有的东海蔬菜基地股权资产与上海农工商 (集团)总公司(上级公司)的资产进行置换事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该经济行为业经上海资产评审中心获准立项。
    该资产置换行为业经东海股份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本次评估业经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同意予以实施。
    六.评估方法:
    对于货币资金、债权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 因其原记载于被评估企业会计账册 的价值主要受基准日该类资产、负债是否真实、存在的影响, 故本次评估以基准日 清查后的真实、存在的账面价值予以评定该类资产、负债的评估值。
    对于固定资产项目,因委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系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 办公 电子设备、在建工程,按资产替代原则,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最后采用单项资产加总法汇总得出东海蔬菜基地综合评估价值。
    七.评估结论:根据以上评估方法和标准计算,委估净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壹仟 贰佰贰拾陆万玖仟柒佰壹拾壹元零伍分(RMB12,269,711.05)。
    八.评估报告有效期:本次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01年 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长信评报字(2001)第18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报告 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上海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洪涛
    总评估师:王平昌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王雷鸣 朱点红
    二○○一年十月八日